时间:2014-11-11
在出租车领域,对市区电动出租车按照不低于3:1的车桩比建设快速充电桩;对区域电动出租车分别按照不低于1:1、5:1的车桩比建设交流充电桩、快速充电桩;同时在出租企业建设慢充桩。
公用充电方面,到2017年,在社会公共停车场、交通枢纽停车场(含P+R)、大型商超停车场、高速公路服务区、电动汽车专业销售(4S)店、具备条件的加油站等建设10000个快速充电桩。2014年重点研究制定在首都机场、南苑机场、北京站、北京南站、北京西站等大型交通枢纽、以及公共停车场、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公共场所充电设施配建规范,完成1000个快速充电桩建设,在五环内初步建成5公里半径快速充电网络。
鼓励单位及个人购买使用电动汽车。到2017年,提供17万辆电动小客车指标。2014年完成2万辆电动小客车指标配置,争取出台有关政策鼓励老旧机动车更新为电动汽车。
《行动计划》提出,具备条件的社会停车场应建设一定比例的充电桩向社会开放,并按照相关规定收取服务费用。